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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12-25 浏览:143 十堰 高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要职责: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教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全面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围绕汽车产业链,致力于培养汽车行业卓越工程师。学校正有力推进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大学更名;在2030年成为博士授权单位、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在2035年达成国内一流应用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

二、招聘计划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2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通过指定邮箱qyrsc@***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3.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电话:0719-8238209

咨询QQ:525228026、236171997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个人近期简历,内容包含:个人基本情况、本硕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信息;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通过学信网打印);④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六、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组织。招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筹,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招聘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

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级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博士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课堂试讲、面谈、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二)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等,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9-8238209

监督举报电话:0719-8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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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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